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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各位应届毕业生(含往届今年到期暂缓生):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高校毕业生随时随地报到,本局已开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不要重复报到,完成报到手续后请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需要到现场报到盖章;

        二、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网上报到的同学,仍可选择现场报到,报到地点按原户口(或生源)所在地的各市、县(区)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三、被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报到登记后请将《报到证》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派遣分配手续;

        四、未就业毕业生可通过本系统查找档案去向,需要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手续的请咨询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五、学生档案请不要自带,要由学校通过EMS邮政快递或派专人寄送;

        六、温馨提示: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的个人就业情况和联系电话可在毕业生报到手机号码变更处进入修改。

        七、注意:毕业生报到地为广州、 佛山、 深圳、 惠州、 珠海 的毕业生,请到各地市的人社局网站进行报到。(点击红色字体即可跳转至各地市的报到网站)

        八、报到地为广东省省内以及广州市增城区的毕业生,请在本系统报到。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具备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

    二、设立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一点、第二点;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流动人员档案的保存和转递。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第八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申请人提供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经办人身份证

无。           

1           



工作函件

由具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发出。           

1           


纸质        

解除人事关系证明、解除劳务关系证明

证明内容与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辞聘、解除人事关系、解除劳务关系相关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即时          

受理时限说明

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即时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当场办理。           

承诺办理时限

即时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当场办理。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或领取《不予通过决定书》。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无。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0750-3320877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途经公交:9路

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0-3320877。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12345/0750-3506876;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